由亚信安全梳理的《2021年度挖矿病毒专题报告》(简称《报告》)显示,在过去的一年,挖矿病毒攻击事件频发,亚信安全共拦截挖矿病毒516443次。从2021年1月份开始,挖矿病毒有减少趋势,5月份开始,拦截数量逐步上升,6月份达到本年度峰值,拦截次数多达177880次。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6月份出现了大量挖矿病毒变种,因此导致其数据激增。
不仅老病毒变种频繁,新病毒也层出不穷。比如,有些挖矿病毒为获得利益最大化,攻击企业云服务器;有些挖矿病毒则与僵尸网络合作,快速抢占市场;还有些挖矿病毒在自身技术上有所突破,利用多种漏洞攻击方法。不仅如此,挖矿病毒也在走创新路线,伪造CPU使用率,利用Linux内核Rootkit进行隐秘挖矿等。
从样本数据初步分析来看,截止到2021年底,一共获取到的各个家族样本总数为12477248个。其中,Malxmr家族样本总共收集了约300万个,占比高达67%,超过了整个挖矿家族收集样本数量的一半;Coinhive家族样本一共收集了约84万个,占比达到18%;Toolxmr家族样本一共收集了约64万个,占比达到14%。排名前三位的挖矿病毒占据了整个挖矿家族样本个数的99%。
挖矿病毒主要危害有哪些?
一是能源消耗大,与节能减排相悖而行。
虽然挖矿病毒单个耗电量不高,能耗感知性不强,但挖矿病毒相比于专业“挖矿”,获得同样算力价值的前提下,耗电量是后者的500倍。
二是降低能效,影响生产。
挖矿病毒最容易被感知到的影响就是机器性能会出现严重下降,影响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严重时可能出现业务系统中断或系统崩溃。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三是失陷主机沦为肉鸡,构建僵尸网络。
挖矿病毒往往与僵尸网络紧密结合,在失陷主机感染挖矿病毒的同时,可能已经成为黑客控制的肉鸡电脑,黑客利用失陷主机对网内其他目标进行攻击,这些攻击包括内网横向攻击扩散、对特定目标进行DDoS攻击、作为黑客下一步攻击的跳板、将失陷主机作为分发木马的下载服务器或C&C服务器等。
四是失陷主机给企业带来经济及名誉双重损失。
失陷主机在感染挖矿病毒同时,也会被安装后门程序,远程控制软件等。这些后门程序长期隐藏在系统中,达到对失陷主机的长期控制目的,可以向主机中投放各种恶意程序,盗取服务器重要数据,使受害企业面临信息泄露风险。不仅给而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带来严重的名誉损失。
2021年挖矿病毒家族分布
挖矿病毒如何进入系统而最终获利?
挖矿病毒攻击杀伤链包括:侦察跟踪、武器构建、横向渗透、荷载投递、安装植入、远程控制和执行挖矿七个步骤。
通俗地说,可以这样理解:
攻击者首先搜寻目标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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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漏洞和后门制作可以发送的武器载体,将武器包投递到目标机器
↓
在受害者的系统上运行利用代码,并在目标位置安装恶意软件,为攻击者建立可远程控制目标系统的路径
↓
释放挖矿程序,执行挖矿,攻击者远程完成其预期目标。
图片来源网络
挖矿病毒攻击手段不断创新,呈现哪些新趋势?
●漏洞武器和爆破工具是挖矿团伙最擅长使用的入侵武器,他们使用新漏洞武器的速度越来越快,对防御和安全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门罗币的匿名性极好,已经成为挖矿病毒首选货币。同时“无文件”“隐写术”等高级逃逸技术盛行,安全对抗持续升级;
●国内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政府和企业积极上云,拥有庞大数量工业级硬件的企业云和数据中心将成为挖矿病毒重点攻击目标;
●为提高挖矿攻击成功率,一方面挖矿病毒采用了Windows和Linux双平台攻击;另一方面则持续挖掘利益最大化“矿机”,引入僵尸网络模块,使得挖矿病毒整体的攻击及传播能力得到明显的提升。
用户如何做好日常防范?
1、优化服务器配置并及时更新
开启服务器防火墙,服务只开放业务端口,关闭所有不需要的高危端口。比如,137、138、445、3389等。
关闭服务器不需要的系统服务、默认共享。
及时给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络安全设备、常用软件安装最新的安全补丁,及时更新 Web 漏洞补丁、升级Web组件,防止漏洞被利用,防范已知病毒的攻击。
2、强口令代替弱密码
设置高复杂度密码,并定期更换,多台主机不使用同一密码。
设置服务器登录密码强度和登录次数限制。
在服务器配置登录失败处理功能,配置并启用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当登录次数链接超时自动退出等相关防范措施。
3、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加强所有相关人员的网络安全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不随意点击来源不明的邮件、文档、链接,不要访问可能携带病毒的非法网站。
若在内部使用U盘,需要先进行病毒扫描查杀,确定无病毒后再完全打开使用。
(策划:李政葳 制作:黎梦竹)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