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甘肃省民乐县70位教师搬入新公寓——师逢喜事精神爽******
■2023新春走基层
开栏的话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从今天起,中国教育报启动“新春走基层”主题采访报道活动,派出多路记者深入基层、深入校园,采访记录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精彩瞬间和喜人景象,鲜活展现大家学习工作生活的点滴变化和切身感受,全面反映各地教育改革发展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凝聚广大干部师生团结奋进的力量。敬请关注。
甘肃省民乐县70位教师搬入新公寓
——师逢喜事精神爽
“我这边高度合适吗?”“左边再高一点儿,对,这样贴福字好看。”……1月4日,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工业园区学校教师白秋霞和同事王海霞一起忙活着布置“新家”。
图① 1月3日,甘肃民乐工业园区学校教师济济一堂,出对子,写春联,庆祝乔迁之喜,展望新年新生活。
图② 该校教师在帮同事往新公寓搬运行李。
图③ 民乐工业园区学校教师公寓——树业楼外景。本报记者 张学军摄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对白秋霞来说,在新年里更是拥有双倍的快乐——即将出生的宝宝和分到崭新整洁的公寓,让她最近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和白秋霞一样,2023年元旦前,70位教师拿到了新公寓房间的钥匙。
从2019年开始,民乐县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为了让全县近3万户搬迁群众的孩子就近有学上、上好学,该县统筹教育资源,在民乐县生态工业园区移民安置点新建一所县级直属幼儿园、小学、初中一体化学校。与此同时,学校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配齐配强师资力量。
学校距离县城40多公里,教师离家远近各不相同,每天回家不现实,在家与学校之间往返,既不安全也不方便。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为了让教师们在新学校工作起来有家一般的温暖,2022年,民乐县投资670多万元在校园里建成名为“树业楼”的教师公寓,解了全校有需求教师的燃眉之急。
李菁是2022年新入职教师,在学校担任七年级生物教学工作。“有了宿舍之后,生活工作方便多了,不用每天跑来跑去。从校到家,从家到校,一步就到,可以安心工作了。”李菁笑道,“条件这么好,咋能不踏实努力干工作呀!”
走进李菁的宿舍,26平方米的房间被隔成卧室、卫生间2个区域,精巧而温馨。别看它小,衣柜、床和简单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有一位刚入职的老师,来到公寓后就打开微信和父母视频通话,在视频里带着父母逛了一圈自己的新家。两位家长看孩子住得很好,都很放心。”在校长郑玉铭看来,这份特殊的新年礼物让教师有了一份踏踏实实的归属感。
贴窗花、摆绿植、添新床……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民乐工业园区学校里喜气洋洋,欢声笑语一片。(本报记者 张学军 郑芃生 通讯员 马绮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