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四川派出三年来首个省级层面境外招商团赴港招商******
中新社成都1月15日电 (单鹏)四川省经济合作局15日在成都派出境外招商首发团启程赴香港。这是三年来四川省级层面牵头组织的首个境外招商团组。
据悉,该团此行将在4天内密集拜会一批香港重点目标企业,加大力度招引外资,推动更多标志性外资项目来川落地。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今年首发的境外招商团组第一时间赴港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将抓紧对接前期与四川省有接触的在谈企业项目,跟进推动一批已有初步合作意向的投资企业,争取推动一批实实在在的投资项目尽快实现签约落地。
该负责人表示,将举办“四川—香港投资合作推介会”等活动,拜访香港相关经济贸易部门机构、知名商协会和知名客商,介绍四川最新发展目标、部署、举措、配套保障以及未来几年蕴含的投资合作机遇,并邀请客商来川考察,为下一步深化推进川港合作先行探路。
香港长期位居四川第一大外资来源地,是四川开展全球招商、国际合作、外资利用和“走出去”的重要桥梁和平台。数据显示,目前香港在四川设立的投资企业(机构)6428家,累计投资270.52亿美元;存量企业1716家,投资总额865.18亿美元。去年1月至11月,香港在川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机构)249家,外商直接投资(FDI)规模21.19亿美元,一批知名港企在川投资发展并收获成功。(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