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海南将加大治理力度 确保年底前消除18条城市黑臭水体******
海南日报海口1月9日讯(记者孙慧)1月9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水务厅获悉,按照我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通过截污纳管、河道清淤、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改善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确保年底前消除全省18条城市黑臭水体。
据介绍,我省各市县将根据城市黑臭水体黑臭的成因、主要污染来源,因地制宜形成项目清单,实施“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确保年底前消除全省18条城市黑臭水体。我省水务、生态、住建等相关部门将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专项检查,聚焦城市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置、水体内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实施进展,以及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进行检查评估。
治水先治污,治污水是我省“六水共治”攻坚战主战场,我省明确提出以提升水质为核心,狠抓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扩容提效、截污纳管、雨污分流,乡镇农村污水治理,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全域综合治水。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对珠溪河等重点污染水体治理,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有更大改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